close

關於CECA

CECA與CEPA有什麼差別?有很重要嗎?
其實,他只是單純的改掉一個字母,換湯不換藥 !
內容實質上跟CEPA是一樣的,
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甚至脫口說出,CECA會讓台灣的待遇就跟香港一樣 !
香港是活生生的例子,
試想香港是一個國家嗎 ?
香港有因簽訂CEPA而經濟變繁榮嗎 ?
香港有因簽訂CEPA而再次民選特首嗎 ?

認識CEPA

CEPA,從字面上是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

在國際上,每個國家簽屬的條例都是依據WTO的國與國的自由貿易(FTA)而簽訂的,因此,這份條例在國際上,有很大爭議的原因,在於任何國與國簽訂的條例都是用「Agreement」,而並不是用「Arrangement」,

其意義代表主權國>為中國,即是就是簽了後,若貿易上有問題,將以中國來主導;沒有一個國家對國家會用「Arrangement」

所以,在文字上就很容易被騙,讓台灣以為這是單純的緊密貿易條約而已!

目前,這份條約在國際上,只有大陸與港、澳特別行政區所簽定的條約,其內容在國際上不受管束,任何爭議也不會受理。

香港、澳門是回歸大陸之特別行政區,但據瞭解1997年香港回歸大陸後,便要求香港增加「國安法」、「懲治漢奸條例」等法律條文,還有行政上的許多小手段,達到禁若寒蟬言論審查的效果。

在陳水扁執政時,大陸就希望和當時政府簽訂這份協議,但被駁回,認為矮化問題,而有人也曾經質疑,如泰國、澳洲和紐西蘭等國家都也有簽訂,怎麼會有問題?

其實,但只要進到WTO網站上了解,就知道國際上用的都是「agreement」並非「arrangement」。

部份官員急於與大陸示好,以「模糊」點來混淆大部分不知情的民眾,做出了違背台灣主權及未來國家發展之建議。

如果政府是真正為台灣人民好,其實應該是簽屬「FTA Free Trade Agreement」。這個除了是以國對國為基礎的條約,也受WTO保護,在有爭議會有仲裁者。

簽屬CEPA明顯對台灣不利,從其主體文件中,可發現其遵循「一國兩制」的方針、「反傾銷措施」、「專業人員資格的相互承認」等規定,內容對主權等相當不公平,除了直接承認一個中國外,如果兩者有糾紛,必須以「大陸」為主,台灣無法拒絕!

所以說,身為一位知識份子,都應該瞭解這是個很可怕的密約 !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u445520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